農業部農業藥物試驗所 113年可提供學生暑期實習名額公告 (詳情請參閱 農業藥物試驗所網站 )
一、暑期實習申請程序:
4月1日至4月30日受理各校申請,並以親自送達日或郵戳為憑;由申請人填寫「農業部農業藥物試驗所暑期實習申請表」(如附件一)及暑期實習合約書(如附件二),加蓋申請學校章戳,向農業藥物所提出申請。
二、審核及通知:
由農業藥物所依實習內容,及該年度實際可提供實習之名額進行分配及審核奉准後,於每年5月31日前將結果函復原申請單位及簽訂暑期實習合約書,並副知受理實習單位及人事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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